想你的夕夕

一个隐秘的树洞。


Even in your wildest dream.

我那天梦见他穿着宽松的牛仔裤朝我走来,脸上挂着不真切的笑,是他年轻时的模样。
梦里甚是高兴,还来不及——及时审度,那份难抑的开心令人自梦中醒来,因心悸而带来的余韵与懊恼遗憾夹杂。

我喜欢他因为身材高大,费劲爬出车厢,手脚蜷缩的笨拙模样。
我喜欢他穿着宽松衬衣也无法遮掩的圆鼓鼓的肚子,喜欢他不修边幅,毫不在意的样子。
我喜欢他吃垃圾食品时狼吞虎咽的样子。
我喜欢他生气时,脸上的肌肉僵硬,嘴角向下的样子,尽管那令我害怕。
我喜欢他和孩子在一起时温柔,踏实的样子。
我喜欢他严肃,不苟言笑的样子。
我喜欢他大笑时从扯起的僵硬的嘴角。
我喜欢盘踞于他身体上的纹身。
我喜欢他薄削的嘴唇,优美的唇形。

我喜欢他。
因为他真实,像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里的普通人。
只是他比他们高了一点,聪明了一点,好看了一点,不将就了一点,恋家了一点。
但我喜欢他。
竟胜过世界上的其他人。

不会有人像他,十年浮浮沉沉,沉寂或声名鹊起,都伴随流言,一朝崛起,一朝埋没。
现有重新做回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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